堕胎药网上商城货到付款〔最新正品商城私人线上大药房〕

医生在线 举报

点击微信咨询
1364994806  (扫码)

堕胎药网上商城货到付款〔最新正品商城私人线上大药房〕

有一些年轻的女性事业正处于上升期,这时候并没有考虑到生孩子,但是有时候避孕措施没有做好意外怀孕了,此时很多女性就会考虑通过药流的方式打掉孩子,下面,一起来详细了解下关于吃打胎药的相关问题吧。

堕胎药网上商城货到付款 ,添加文内微信免费咨询

郑重承诺:堕胎药、堕胎药米非司酮片全国范围顺丰速递保密派送,全程指导用药!(详情请咨询)

hY112.zhiLI123.coM

专业药师在线指导,合理用药,更健康,堕胎药网上商城货到付款 ,在线咨询,承诺正品全国包邮。

hY112.zhiLI123.coM

堕胎药网上商城货到付款 -药品介绍

商品名称 米非司酮

通用名称 米非司酮

英文名 Mifepristone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

规格 ----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

1.终止早孕:停经49天内的健康早孕妇女,服用米非司酮方案有两种:

(1)顿服200mg;

(2)每次25mg,每天2次,连续3天。第3或第4天清晨于阴道后穹隆放置卡前列甲酯栓1mg(1枚),或使用其他同类前列腺素药物,卧床休息1h后再起床,以免药物流出。如使用米索前列醇口服片,则服用400~600μg(2~3片),在门诊观察6h,注意用药后出血情况,有无胎囊排出和不良反应,并且必须按药物流产常规的要求进行观察和随访。

2.用于中、晚期胎死宫内:每次200mg,每天2次,或每次600mg,每天1次,连服2天。

分类 化学药品

剂型 原料药

外用药 否

国家/地区 国产

生产企业 北京市科益丰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堕胎药网上商城货到付款 -不良反应

1.主要为腹泻,恶心或呕吐,腹痛等,采用复方地芬诺酯(复方苯乙哌啶)片后,不良反应显著减少。停药后上述反应即可消失。

2.少数人面部潮红,很快消失,注意观察前列腺素可能引起的一般副作用,如肠胃道、心血管系症状等。

堕胎药网上商城货到付款 -药理

终止早孕药。本品具有宫颈软化、增强子宫张力及宫内压作用。与米非司酮序贯合用可显著增高或诱发早孕子宫自发收缩的频率和幅度。本品具有E型前列腺素的药理活性,对胃肠道平滑肌有轻度刺激作用,大剂量时抑制胃酸分泌。

堕胎药网上商城货到付款〔最新正品商城私人线上大药房〕

患者如果想要知道自己有没有怀孕,其实可以通过很多方面去了解的,一般最常见的就是月经停止,如果月经停止超过十天时间,此时就要怀疑已经怀孕了。

另外有些朋友怀孕之后还会出现早孕反应,比如停经六周时间之后,可能会出现呕吐,恶心以及头晕等情况。其次就是头晕,乏力,食欲下降,喜欢吃酸性食物,看到油腻食物很厌烦。

同时还会发生尿频的情况,乳房也会出现变化,出现乳房胀痛的现象,乳房体积也会慢慢变大,乳头乳晕的颜色变深。

吃了米非司酮片难受吗

问题描述:有朋友最近在使用米非司酮片,使用前比较担心,想问一下吃了米非司酮片难受吗?

问题分析:

米非司酮片具有软化以及扩张子宫颈的作用,所以临床除用于催经止孕、抗早孕、胎死宫内引产外。在服用米非司酮片后,患者一般会出现少量阴道流血,少数妇女在用前列腺素药物前发生流产,服用前列腺素药物后6小时内排出绒毛胎囊,约10%孕妇在服药后1周内排除胎囊。所以吃了米非司酮片还是比较难受的。

意见建议:

米非司酮片为微黄色片,以米非司酮为原料制成,无臭无味。于1986年通过临床试验的途径引入我国,到了1992年,国产米非司酮作为流产药品用于临床。流产后要保证优质蛋白质、充足的维生素和无机盐的供给,尤其是应补充足够的铁质,以预防贫血的发生。

堕胎药网上商城货到付款〔最新正品商城私人线上大药房〕

药物流产哪些人最适合呢

对于这种药物流产的话还是有适合的人群的,比如说对于药物流产的话就是比较适用于在停经7周之内的这种患者了,还有就是一定要去B超验证然后就是证实是在宫内妊娠的这种情况才能够做药物流产的手术,还有就是对于这种药物流产的话,在我国近年来,药物流产已经,就是说比较的完善了,还有就是对于患者来说的话操作会比较的简便,不用那么复杂。

1、 还有就是对于这种药物流产的话也是不需要进行什么宫内的操作的所以说对于这种情况的话,就是对于患者来说身体上也不用受到什么创伤,就是会比较简单,比较常用的药物有米菲司铜片。

2、 还有就是对于这种药物的话,就是说是流产者本人自愿的要求使用药物来终止这种早孕的妇女,还有就是有些对于手术流产的高危的人群,比如说已经有过多次流产手术的患者就可以使用药物治疗。

3、 还有就是有些患者是有瘢痕子宫的,对于这种的话也是可以使用药物流产的这种方法的,还有就是有些对于人工手术流产的患者的话,因为就是害怕手术流产,所以就最后也是用药物流产。

注意事项:

对于药物流产的话在现在看来还没有什么?远期的副作用,所以说使用的人也比较的多,对于副作用的话就是恶心,呕吐,还有乏力,还会伴有下腹痛,对于这种情况患者也不要太担心。

-----------------以下为新闻资讯,可略过!-----------------------

医保支付资格管理需重点关注的4个问题

近日,国家医保局在其上就《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味着具体到医务人员个人的、更加精准化和精细化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无论是医保部门还是医药机构都将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各地在全面准确理解并领会《指导意见》中的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周密设计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工作安排,对于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就非常必要,也十分重要。在笔者看来,其中的关键是要重点关注并着力解决好如下4个问题:

一、数据顺畅传送

医保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得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医药服务行为数据,并能够将相关人员医药服务行为数据的分析处理结果及时回传给定点医药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这是高质效开展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必须着力解决相关数据的顺畅传送问题。

首先,医保信息系统要能够对具备医保支付资格的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现精准,并实现全员覆盖,确保不漏一人、不多一个。为此,第一步工作就是要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具体来说,就是定点医药机构在全国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维护本机构相关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取得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国家医保代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项工作在上线运行全国医保信息系统的“贯标”过程中已基本完成。在日常工作中,定点医药机构需要做的是,及时对定点医药机构新增人员或者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人员进行信息维护更新,确保登记备案状态正常的相关人员在为参保人提供医药服务后所产生的医药服务费用能够获得医保基金的及时支付和结算。

其次,要及时开发完善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模块,为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医药机构方面,从目前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通过其自主开发的his系统基本实现了对相关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从而为医疗机构及时适应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奠定了必要的信息化基础。但是,还是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尚未实现对其相关人员的医药服务行为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如果不及时开发完善相应的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将对即将开展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医保部门方面,随着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的全面上线运行以及系统功能的不断完善,医保经办管理的能力水平和服务质效都有了质的提升,为了顺应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目前各地需要做的前期工作就是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尽早开发建设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模块,完善相关管理要求、工作标准以及信息化管理手段。

第三,统一医保信息系统和医药机构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传送接口标准。统一的数据传送接口标准不仅可以有效提高相关数据在医保部门和医药机构之间的传送效率,确保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可以有效降低系统运维成本。因此,应尽可能统一传送数据中涉及的字段定义、字段范围、字段格式等系统接口标准。

二、细化记分规则

为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的有效管理,《指导意见》所采取的举措之一就是,由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违反服务协议、违背服务承诺的行为,实行量化记分制。当年度内记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后,按照服务协议约定,中止或终止相关责任人员支付资格和医保费用结算。为此,《指导意见》以附件的形式向各地推荐了针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违反服务协议、违背服务承诺行为的记分规则。由于推荐的记分规则相对比较原则,因此,《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记分依据和中止期限等,确保落地实施。

《指导意见》在推荐的记分规则中分别规定了计1—3分、4—6分、7—9分的负面情形适用范围。同时,以“其他情形”的条款规定,给予了地方医保部门创新开展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的自由发挥空间,体现了政策规定中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地方医保部门完全可以在遵循《指导意见》所推荐的记分规则的基本原则和整体框架内,结合当地实际以及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违约的行为性质,细化完善具体的记分规则,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的精细化和精准化管理。

在记分结果应用方面,《指导意见》在推荐的记分规则中规定,“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超过9分,或连续两个自然年度分别记分超过6分的,登记备案状态应当维护为中止,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地方医保部门可以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具体的记分情况,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做出更加客观公正、更具操作性的中止期限规定。

hY112.zhiLI123.coM

三、建立并完善管理规程

实行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是在我国公立医疗机构主导医疗服务市场的现实情况下,在既要有效保证参保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又要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客观要求下所作出的现实选择,本质上是对医药服务人员与其所在的定点医药服务机构之间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区隔,是一种更加精准化的靶向监管,从而可以保证即使定点医药机构的个别医药服务人员因为行为违规而受到医保部门中止或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的惩处,也不会影响其他医药服务人员为参保患者继续提供可以由医保基金支付费用的医药服务。因此,客观上就要求实际操作不但要精准,更要标准,以防止“误伤”情况的发生。基于此,建立完善统一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规程,实行标准化操作就尤为必要。

首先,统一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流程。《指导意见》对管理流程给出了基本规定,主要包括:登记备案、服务承诺、记分管理、登记备案状态维护、医保结算等。各地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业务环节,实现全流程、闭环式管理。

其次,明确每一个管理环节的操作规范。具体来说,就是要明确每一个环节的内涵规定、工作内容、操作标准、校验规则等,以确保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的客观公正,并通过不断强化信息化支撑,实现管理工作的优质高效。

四、健全保障措施

相关责任主体、特别是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的主动作为和积极履责要确保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取得预期效果,实现预期目标的关键之所在。因此,必须压实相关主体的管理责任,不断健全保障措施,推动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并有效实施。

hY112.zhiLI123.coM

虽然说,国家医保局在《指导意见》中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从有效开展工作的角度出发,尚需要地方医保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以确保相关责任主体责任明确,边界清晰,从而为开展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奠定制度基础。

其次,是强化措施保障。一方面,医保经办机构要不断强化并细化内部管理,同时医保行政部门也要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医保经办机构更好地履行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职责。另一方面,应当进一步细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规定。对此,《指导意见》规定,要“将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情况纳入服务协议管理、年度考核范围及医药机构诚信管理体系,对一个自然年度内登记备案状态为中止或终止的人次超过一定比例的定点医药机构,视情况采取相应惩处措施”,能够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切实履行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行为管理职责;此外,要求“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将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与年度考核等内部激励管理制度挂钩”,可以有效提升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因此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医保部门应该采取什么样的举措来推动并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hY112.zhiLI123.coM

原标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需重点关注的4个问题

作者| 蔡海清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原处长,江西中医药大学原硕士生导师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编辑| 杨紫萱 吴晗潇

点击微信咨询
1364994806  (扫码)

打胎药正品旗舰店,正品保证,当天下单包邮发货!